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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网财经8月10日讯:据深交所官网消息,近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了《关于对泰禾集团(000732)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叶荔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2〕第194号)。
监管函内容显示,2022年7月12日披露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动减持的公告》显示,叶荔作为ST泰禾控股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因被司法强制执行于2022年6月30日至7月8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ST泰禾股份24889932股,减持金额31154730.86元,减持后持有ST泰禾股份比例为11.05%。叶荔未能按照规定在首次减持ST泰禾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对此,深交所表示,叶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3.4.1条、第3.4.12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本所希望叶荔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当事人:上市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运作,认真、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