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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新湖中宝(600208)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称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外转让部分公司股份。
观点新媒体了解,新湖集团近日与衢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衢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签定《股份转让意向协议》。
据此,新湖集团将出售不超过8.6亿股(不超过新湖中宝总股本的10%)的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股份。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直接持有新湖中宝27.87亿股股份,占后者总股本32.41%,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新湖中宝49.0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7.09%。
(责任编辑:马金露 HF120)标签: 控股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