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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12月26日电 26日起,广东东莞市莞城街道等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东莞全域放开住房限购。
26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的通知(东建房〔2022〕23号)》(下称《通知》)。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或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方可上市交易,上述区域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东莞市其他区域的新建商品住房须自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二手商品住房暂停实行限售政策。
今年7月4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曾联合发出《关于加强分类指导优化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从当日起,东莞市住房限购区域调整为莞城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万江街道、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限购区域”),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非东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限购区域内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向其销售限购区域内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随着《通知》下发,限购区域全部暂停实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这意味着东莞市全域放开住房限购。(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
(责任编辑:冀文超 )标签: 新建商品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