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料图)
1月31日,厦门市住房局推出2023年第一批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本批次房源共计763套,地点均在岛内,面向2021年度思明区或湖里区“纳税大户”企业(由思明区财政局、湖里区财政局认定)的无住房职工。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租金按7折计算。
观点新媒体获悉,本批次房源项目为高林居住区、古楼公寓、观音山公寓、湖边花园A区、湖边花园B区、万景公寓、虎仔山庄,租赁期限为三年。市级公共租赁住房实行租金优惠制度,租金优惠款为按照市场租金标准计取的租金金额的30%。市场租金标准价均以住宅部分第三层作为标准层,并根据楼层高度相应调整(楼层调节系数为0.002)。
本批次房源由职工所在企业集体申请承租,各申请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申请职工应当与单位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同时须拥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
(责任编辑:刘海美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