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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深圳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附属公司深国际前海置业(深圳)有限公司与非控股股东(持有附属公司50%权益)订立2023年第一笔贷款展期协议,据此,附属公司同意就本金额为人民币3.1亿元的第一笔贷款展期,并将第一笔贷款的偿还日期延期至2024年3月12日,利息为3.5%。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此前,深国际前海置业与非控股股东就本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的第一笔贷款展期,并将偿还日期延期至2022年3月12日,随后又延期至2023年3月12日,利率保持不变(即每年3.5%)。于之前公告刊发后及订立2023年第一笔贷款展期协议前,第一笔贷款已偿还人民币1.9亿元。
公告显示,深国际前海置业为一间项目公司,主要在深圳前海从事一项住宅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该项目已完成,而该公司亦从中获得盈余现金。
因深国际前海置业并无重大资金需求,其已按其股东(即非控股股东及深圳控股相关成员公司)各自于附属公司的股权比例向彼等提供贷款,以提高盈余资金的使用效率及让股东实现从附属公司回笼现金,以及就不时提供予其股东的贷款的相关部分按对所有股东而言相同的期限及条款展期。
深国际前海置业透过就贷款(包括第一笔贷款)有关部分展期(所有贷款资金来自附属公司的备用内部资源)提升其资本回报。除将展期的第一笔贷款外,所有之前贷款均已偿还。
(责任编辑:刘海美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