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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提供担保的相关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于2023年4月26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与该银行订立融资协议。
据此,该银行已同意在融资协议所载条款及条件的规限下,向项目公司授出本金总额最高达人民币7亿元的融资。
项目公司分别由中雅投资及恒创投资拥有65%及35%的权益。同时,作为项目公司妥为履行融资协议项下对该银行的还款责任的部分抵押,中雅投资已于2023年4月26日以该银行为受益人订立担保协议。
据此,中雅投资同意就项目公司妥为履行融资协议项下对该银行的还款责任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
资料显示,恒创投资为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投资管理及提供投资谘询服务,为中国平安(601318)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项目公司为一家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物业开发、物业投资、商业投资及物业管理。尽管项目公司分别由中雅投资及恒创投资拥有65%及35%权益,其并不符合上市规则界定的附属公司的定义,因此并不被视为雅居乐集团附属公司。
(责任编辑:李显杰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