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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3日,人人乐连锁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股权协议转让的进展公告。
公告显示,人人乐于2022年8月8日收到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明集团”)、深圳市人人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人人乐咨询公司”)、何金明、张政与永乐商管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永乐商管公司按照每股5.88元受让上市公司股份1.73亿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39.2850%)。
本次股权协议转让触发全面要约,永乐商管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2月13日以5.88元/股的价格向除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浩明集团、人人乐咨询公司、何金明、张政以外的其他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在要约收购期限内共计5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0114%)接受要约。永乐商管公司已按照《要约收购报告书》约定的要约收购条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完毕本次要约收购涉及股份的清算过户手续。
永乐商管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发来《关于股权协议转让事宜进展函》,主要内容:股权协议转让双方已于2023年5月1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事务部递交了股权协议转让办理申请及相关全部材料,目前,股权协议转让事项正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
此外,人人乐收到股东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浩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续签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据了解,2019年7月23日,人人乐控股股东深圳市浩明投资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深圳市浩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明投资”)与西安曲江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浩明投资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100,579,100股股票(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22.86%)对应的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参会权、监督建议权以及除收益权和股份转让权等财产性权利之外的其他权利委托给曲江文化行使。
根据2023年5月15日签署的《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委托表决权期限于2023年5月22日到期。股权协议转让双方已于2023年5月19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事务部递交了股权协议转让办理申请及相关全部材料,目前,股权协议转让事项正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为确保表决权委托的延续性,经协商,双方再次续签了《表决权委托协议之补充协议》。
(责任编辑:宋政 HN002)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