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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浙江衢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退役军人住房公积金的支持政策,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政策提到,退役军人退役时可将服役期间的住房公积金以补缴方式存入在衢新设个人账户,也可一次性补缴(不超过6个月)退役后至开户前断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月份及补缴金额计入连续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视为正常缴存,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
退役军人在衢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凭“优待证”在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可增加10万元,提高后的贷款额不超过当期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
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退役军人在衢州市行政区域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时,可增加20万元,提高后的贷款额不超过当期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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